索引號 | 002482242/2021-80760 | 發布機構 |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文 號 | 有 效 性 | |||
統一編號 |
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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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利宸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8MA2KDPMLXX): 經查,你單位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取得的照明工程設計專項乙級資質存在企業主要人員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情況。我廳于2021年10月13日向你單位發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并于2021年10月14日送達你單位。經2021年10月28日核查,你單位未在整改期內整改到位,仍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2021年11月5日,我廳向你單位發出《撤銷行政許可告知書》(浙建許撤告字〔2021〕185號),并于2021年11月6日送達你單位。2021年11月8日,你單位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材料,經研究,不認可該陳述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單位已取得的照明工程設計專項乙級資質的行政許可。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571-85216767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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